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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柬埔寨、越南中资工业园区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作者:邰清之    来源:柬埔寨经济特区招商网

一、泰柬越三国对中日韩等国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一是泰柬越三国政局稳定,经济保持增长,其中越柬两国保持较快增长。

二是泰柬越三国经济开放,企业税赋较低,投资环境和基础设施日益改善,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相对低廉。

三是泰柬越三国与中日韩在宗教信仰、地缘关系、文化历史渊源方面存在天然联系。

目前,在三国投资办厂的企业主要来自日、韩、中国和台湾地区。三国当中,越南在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国民素质、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综合优势更为突出,随着越南加入TPP,到越南投资设厂已成为中国企业绕开国际贸易壁垒的重要对策。


二、加快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很有必要

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是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国策的具体举措,也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的重要手段。从泰柬越三国产业园区发展状况来看,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布局和建设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

一是日韩等国在东南亚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已领先于我国完成布局,形成规模,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影响。

二是泰柬越等国企业税赋低,产品出口欧美享有更多优惠,我国企业在当地投资设厂可以绕开关贸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是深圳企业实力较强,但深圳资源紧缺,企业存在走出去的内生需求。深越合作区是“一带一路”的桥头堡,我市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强资助扶持,加快推进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打造海外发展平台,最终受惠的是走出去发展的企业。


三、深越合作区产业定位和招商目标选择不应是落后产能转移,不应着眼于劳动力成本低廉

一是越南及海防改革开放成效显现,经济发展势头较好,人员素质较高,不可能长期保持劳动力成本低的状况。

二是政府环保意识增强,对科技企业热情较高,科技企业聚集的园区可升级为国家级产业园区,享受“四免九减半”的最优惠政策待遇,而对污染企业则限制排斥。

三是深越合作区周边已建日、韩、新加坡现代工业园区,深越合作区若产业定位过低,将会与周边产业环境不协调。

四是深圳优质企业资源较多,深圳市政府应当优先支持有品牌、有实力、发展空间较大的深企走出去,而技术陈旧、一味拼人工成本的企业即使走出去,仍将面临各种困难,给园区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四、简单的股权结构及与当地企业合作有利于境外园区开发企业高效运作

此次考察的境外园区开发企业有一个共同点:

股东数量较少,一般不超过3个,往往是股东自身有境外投资办厂的需求,继而发现商机,介入到境外园区投资开发。

园区开发初期投入较大,招商比较困难,简单的股权结构、境外投资办厂的经历有利于股东达成共识,下定决心度过困难时期。

深越公司有8家股东,股权分散,持股最多的中航工业地产公司也只持股27%,8家股东自身赴境外投资办厂的意愿不强、缺乏经验,在外部环境波动、项目资金告急时,股东信心受挫、意见分歧,导致项目搁浅。

在考察中,我们还发现境外园区开发企业另一个共同点:

与当地园区开发企业合作。如罗勇工业区,华立集团与泰国安美德集团合作;西港工业区,红豆集团与柬埔寨国际经济合作区投资公司合作;铃中工业区,中国电气集团与西贡工业区公司合作。通过与当地园区开发企业的合作,中资企业在提高办事效率、缩短拿地时间、控制土地成本等方面取得了实惠。

相比之下,深越公司独立开发深越合作区项目,从2008年设立到2012年取得园区大部分土地权证花了4年时间,拿地成本比所考察的其它园区要高出许多,初步测算“生地”变成“熟地”成本超过400元/平方米,已高于“熟地”的市场销售价格。

深越合作区一期目前已基本完成拿地阶段,但在未来运营中及扩大园区运营规模时仍应当寻求与当地有资源优势的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


五、园区开发建设宜采取“分期开发、销售土地为主、自建厂房出租为辅”的策略

在此次考察中,各家园区开发企业都吐露建设运营经历了艰难困苦,园区运营盈利不易。

一是越南园区总体过剩,全国产业园区超过280个,约7成园区企业经营困难,只有掌握招商资源的园区才能获得相对较好的发展。

二是园区开发土地销售完成后,经营收入依靠物管费、水电收费差价、少量物业租赁维持园区的运营,各项收费只能保本或微利维持园区运营。

三是商务部、财政部对境外经贸合作区考核标准不断提高,开发企业获得资金补助的难度越来越大。在经营盈利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所考察的园区普遍采取了快速回笼资金及控制经营风险的经营策略,即“分期开发、销售土地为主、自建厂房出租为辅”。

从入园企业的角度,土地购置成本在其境外投资中的占比不大,绝大多数企业愿意购置土地自建厂房,少数企业出于审慎考虑会先租厂房过渡,稳定后再购地自建厂房。




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深越合作区

深越合作区是“一带一路”的桥头堡,战略意义十分重要,加快建设深越合作区,打造深圳优秀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海外平台,对提升深圳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深越合作区选址和工程长期停滞等原因,项目开发成本较高,估算项目重启需再增加4.1亿元投资。若要达到商务部境外经贸合作区不低于4平方公里的考核要求,还需进一步增加投入。

为高标准、高起点建设深越合作区,增强项目投资开发的信心,实现园区滚动开发,建议市财政增加1-2亿元中长期免息借款支持项目重启,支持增强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使深越合作区建设标准不低于周边的长裔、新加坡工业园。


七、加强对深越合作区的政策支持

1、建立专门小组对深越合作区建设运营给予长期指导。建议市政府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领导小组,整合经贸、财政、金融、税务、外事、外汇、海关等多部门资源,协调两国政府在政策、资金、园区运营等方面创造便利的企业经营环境,对深越合作区建设运营工作给予长期指导。

2、加强对境外经贸合作区及走出去企业配套扶持政策研究。重点引导深圳地区有品牌、有实力的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入驻境外经贸合作区,通过建新厂实现技术更新和升级换代,提升深圳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深圳制造的品牌形象。

3、在境外经贸合作区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争取创新突破。境外合作区建设运营不单纯追求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公司承担政府特定功能,在考核上与其它市场化运作的开发运营企业要区别对待,既要充分调动项目团队的积极性,又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考核目标

建议对项目公司的考核以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效益为主,重点考核工程开发建设进度、入园企业质量、数量、投资额等指标,具体可参照商务部境外投资经贸合作区考核办法制定分类考核细则,在项目公司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项目管理团队的薪酬标准与市场接轨,与业绩挂钩,切实发挥激励约束作用。